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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扎实调查 受贿罪重刑变轻刑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5-16

   齐某某系某煤气公司某处处长,被检察院指控构成受贿罪,涉嫌收受贿赂金额达11万元。如果指控成立,在没有任何法定从轻情节的情况之下,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齐某某将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从律师辩护的角度说,如果能把金额减少到10万元以下,就有机会让当事人在5年至10年间量刑。辩护律师从在检察院公诉部门复印的案卷材料中发现,在材料上,被告人认罪态度很好,对起诉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全部予以了认可。不过在会见中,被告人向律师提出了新的辩解,即其中有一笔4万元的所谓贿款,系安装煤气的差价款,讲好由包工头送给其单位,作为单位的小金库开支款,由其作为计财科负责人代单位进行保管。该款后来在单位领导与本部门人员外出考察旅游中用掉了,这些费用自己做了帐,机票等开支凭证均保存于自己的家中,其妻子知道相关情况。辩护律师问其为什么侦查阶段不说清楚,其称侦查阶段办案人员不让其多说,而且抽烟熏得其受不了,同时其又担心这件事比较绕,怕说不清楚,也不知道机票和账册在不在,所以等到律师会见时提出来,希望律师能够作一些调查,在有证据基础上再提出辩解。辩护律师根据其辩解,向被告人妻子调取了机票及小金库账目,并且对其领导及相关共同考察旅游的人作了调查,形成了一套能够印证被告人辩解的证据,同时撰写了该4万元系单位向单位行贿、且数额未达犯罪标准而不宜作为齐某某个人受贿金额予以认定的辩护意见,提交给检察院公诉科。检察院未采纳辩护意见,仍以受贿11万元起诉至法院。法庭上,辩护律师据理力争,详细列举证据并阐述观点,最终法院将该4万元从犯罪金额中剔除,认定齐某某受贿7万元,判处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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